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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旅游购物点建“黄名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05 09:31:00

  整治重点景区周边环境

  中国江苏网7月5日讯 昨天,据市旅游局发布消息,从本月上旬至10月上旬,我市将重点开展对景区周边旅游市场秩序、消费环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并对旅游购物场所建立“黄名单”制度。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由市旅委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将重点开展对旅游购物场所的综合治理,鼓励购物场所承诺30天无条件退货,并建立旅游购物场所“黄名单”制度,将游客投诉多、媒体曝光多、检查问题多的旅游购物场所列入“黄名单”,由旅游、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提高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刻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将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工业旅游示范点,严格控制工业旅游示范点中的购物场所面积,已创建的全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经过整改,2017年底复核时,文化、工艺、演艺展示及休闲、娱乐场所面积与购物场所面积的比例要达到4:6,2018年底比例要达到5:5,2019年底比例要达到6:4;新申请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必须达到6:4。

  据了解,从6月下旬至7月初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上旬至10月上旬,进入综合整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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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