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下发促进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的工作意见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顾玲)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的工作意见》。
根据该《意见》建设目标,苏州将打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机制和模式,形成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多元金融服务手段综合运用的格局,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的综合能力,支持各成长阶段的制造业企业融资发展。实现每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全部对公贷款余额的比重稳定在30%左右,并力争有所提升。每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和上市企业中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50%。
《意见》明确,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低费率、单户单笔500万元以下制造业企业担保业务给予担保额5‰的补贴。对为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低费率、单户贷款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再增加5‰的补贴。对成功发行“双创债”的企业,按实际融资规模给予2%以内、最高100万元的发行费用支持,对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债”且在苏有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按实际融资规模给予1%以内、最高30万元的奖励,鼓励优质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对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补助。
同时,支持制造业企业“走出去”。重点加大对列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和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试点的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积极扩大试点范围,落实保费补贴。鼓励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对企业投保短期货物贸易出口信用保险,按当年实缴保费奖励30%。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为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或承接境外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项目而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以及海外投资保险、租赁保险的,按当年实际支付保费的2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