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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21 10:50:00

  中国江苏网讯 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将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其中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7大类生活垃圾将被强制分类。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何晟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垃圾源头减量,从而有效缓解我市当前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的压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强制分类

  首选垃圾产生“大户”

  新出台的《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方案》还明确了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至2017年年底,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基本完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的全覆盖,普遍推行餐厨与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强制分类;至2018年上半年,市区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至2018年年底,建立完善的垃圾强制分类收运体系、处置体系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至2019年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5%。同时,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强制分类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0年底,市区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

  按照《方案》,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则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方案》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7大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根据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再确定其他的分类类别。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配置,并要符合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标准和要求。

  菜场有机垃圾

  就地处置年底全覆盖

  在7大类垃圾中,易腐垃圾占比大,被《方案》列入必须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其主要包括宾馆、饭店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等产生的有机垃圾。目前,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工作已经在市区开展试点。

  位于姑苏区广济路的新民桥农贸市场拥有229个摊位,日产有机垃圾约10吨。去年,该市场投资70多万元建设了一套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目前每天有机垃圾的处理量约2吨,吨减量率可达80%。记者在市场内看到,眼下正是茭白大量上市的季节,一桶桶茭白壳从各蔬菜摊位上收集后、运进处理机房。新民桥农贸市场总经理唐兴发介绍,目前,市场每天仅茭白壳的产生量就近150公斤,以前这些茭白壳都是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运往七子山填埋场进行处理,这台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后,这些茭白壳会被粉碎后送入机器发酵,作为制造有机肥料的原料。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何晟介绍,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力密集型大型企业的有机垃圾产生量大,有条件也有必要率先实现就地处置。据统计,市区有农贸市场172家,每天产生的易腐垃圾约500吨,占到市区全部生活垃圾产出的十分之一左右,仅南环桥市场每天就产生易腐垃圾50吨左右。“这些领域和行业是垃圾产生‘大户’,也是强制分类的重点关注对象。下一步,我市将就《方案》做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农贸市场的易腐垃圾,力争年底全面推行就地处置设施设备全覆盖,原则上年底不再组织垃圾收运。”何晟说。

  居民小区垃圾

  逐步迈向“四分法”

  在公共机构和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示范带头作用下,我市将根据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居民小区、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其中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至少要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三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四类。

  《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开展有害垃圾分类。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相关标准,在居民小区、自然村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社区、物业公司、村委会加强宣传,并负责日常管理。各地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小区、自然村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置。

  同时,要普遍开展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类。在居民小区、自然村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居民、村民单独投放。各地要统筹推进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在2018年底前基本建立完善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

  根据《方案》,我市还将稳步开展可回收及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其中,重点开展低值可回收物(玻璃)的回收,逐步在居民小区设置玻璃瓶单独收集容器,并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在居民小区的应用。

  与此同时,在居民小区也要鼓励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方案》明确,各地可根据区域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和居民小区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居民小区开展居民厨余垃圾分类,将分类出的厨余垃圾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鼓励农村地区开展就地资源化处理农户产生的厨余垃圾(可堆肥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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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