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今年将新开工21400套保障性住房 申办流程看这里
中国江苏网6月9日讯 好消息!
本月起金秋家园保障房项目签约拿房啦!
小编了解到,金秋家园位于姑苏区吴中东路北侧,苏苑街南侧,夏莲路东侧,金秋路西侧,本月共有1656套保障房签约交房。
小伙伴不禁要问了?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先让小编来科普下:
保障性住房
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那么,大家印象中的保障房是什么样子的?
今天小编去金秋家园小区,实地感受了下。
从远处眺望,外立面和市场上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差别,棕色墙面看上去简约大方。
小区内部的道路采用双车道,树木已经栽种,再等上几年树木长大了会更有生活气息。
监控室里能够清晰的观察到小区各个角落,小区里的几十个摄像头24小时工作。这样的配置是不是很棒!
金秋家园保障房项目是由苏州市保障房公司承建,目前该公司在建的四大保障性住房分别为保障房1号金光村地块、3号梅巷地块、18号和上方山二期,总建筑面积82.86万平方米,总投资53.06亿,总户数6418户。下半年还将新开工建设虎丘C地块26万平方米项目。
部分保障房项目效果图
金秋家园是苏州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一个缩影。2016年,苏州市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1410套,完成省任务的116.33%;基本建成35260套,完成省任务的150.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892套,完成省任务的134.2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1368套,完成省任务的153.01%;新增租赁补贴发放837户,完成省任务的206.16%,均超额完成建设目标。
那今年苏州在保障房建设的目标是什么呢?
2017年苏州市保障房目标计划
2017年,苏州市(含昆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开工21400套,全部为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建成157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棚户区改造15500套;新增租赁补贴455户。
要符合什么条件能够申请保障性住房呢?
申请条件?
苏州市区的住房保障,目前凡是具有苏州市区户籍5年以上、城区户籍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住房保障。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报名。
申办流程?
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最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拆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七、申请受理办法
1、符合中心城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2009年中心城区新增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待政府批准后再行实施。
2009.3.18制
未来苏州会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保障其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期待保障房建设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