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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戒毒所涉案人员受审 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7 15:47: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郑忆哲)去年7月,上海垃圾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事件引起全国关注。事发后,司法机关顺藤摸瓜,“揪”出了上海垃圾异地倾倒的相关从业人员和渎职人员。继8日至9日相关从业人员在姑苏法院受审后,昨天至今天,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副所长韩建林和基建科原科长张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在吴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均将择日宣判。

  昨天上午,太湖戒毒所基建科原科长张斌(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吴中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吸引了媒体记者、机关干部和社会群众等50多人前来旁听。

  法庭上,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底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张斌在担任太湖戒毒所基建科科长期间,违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的规定,同意他人将准备用于基建工程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太湖沿岸,造成经济损失合计850余万元和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部门查明:2015年底,太湖戒毒所分管基建的副所长韩建林和基建科科长张斌,同工程介绍人孙秋林等人至太湖戒毒所西北侧鱼塘实地考察,并商讨填埋鱼塘事宜。随后,孙秋林与昆山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菊明、陆小弟商定,填埋鱼塘工程由该公司实际承接。2016年5月31日,陆小弟将用于填埋鱼塘的两船建筑垃圾运抵的情况短信告知韩建林。张斌根据韩建林的指示,同意陆小弟等人将垃圾卸下后在太湖戒毒所区域内堆放。

  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还指控被告人张斌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非法收受卢某、鲍某、周某等人所送款物合计价值76000元,为这些人员在建设监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

  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部分前来旁听的机关干部和群众接受采访时认为,异地倾倒垃圾屡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源头城市垃圾自我消化能力不足,同时,垃圾处理环节存在“黑色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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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