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开展“263”专项行动黑臭河道治理督查
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 (张甜甜)昨天,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63”专项行动黑臭河道治理督查和《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督查、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上午实地查看了昆山市十号河、昆山市斜泾中心河、七浦塘(阳澄湖枢纽)、相城区竖头港、相城区金祥溇等河道保护治理现场,下午召开督查、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我市关于“263”专项行动黑臭河道治理督查和《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05年正式施行,有效规范了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促进了城乡水环境改善。市政府相继编制了各类涉水规划,基本构建起“范围明确、权属清晰”的河湖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河道21879条,其中列入省名录93条,河道水域总面积958.117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21637.51公里;全市50亩以上湖泊共有384个,其中列入省名录94个,湖泊水域总面积2197.838平方公里。为狠抓排污管理,我市严格落实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红线,将水功能区达标率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3%、90.5%,全市250个水功能区实行监测全覆盖。
在对黑臭河道的治理工作中,各地坚持以污染源截流为核心,编制治理清单,全市初步排查出黑臭河道112条,计划于2017年基本消除“省考”城镇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河道不少于40条,2018年整治黑臭河道69条,基本消除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我市积极建立截污治污长效机制,截至2016年底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厂93座,2016年度处理污水量约为11亿吨,比上年度增加约6%,测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5.2%,实现了环太湖、阳澄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检查组对“263”专项行动黑臭河道治理和《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表示满意。陈振一说,水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等问题,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治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涉水法规,为水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制保障,要切实贯彻执行。要以规划引领治水,尽快编制河道综合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类涉水专业规划,提升河道规范化管理水平。要突出科学治水,做好“截污、清淤、畅流、保洁、生态修复”五篇大文章,建立标准化、精准化工程管理制度和规范,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开展黑臭河道治理。要进一步协调合力治水,完善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铁腕治水的威慑力。
市委常委、昆山市委书记姚林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叶兆伟,副市长蒋来清、曹后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顾杰参加相关督查、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