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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8 09:13:00

  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讯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位于虎丘路与虎阜路附近的青龙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苏州在河道治理上取得的成果:原本黑臭的垃圾不见了,涓涓活水长流,河两岸绿意盎然。昨天,苏州召开深化河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把治理城镇黑臭水体40条列为实事项目,将以持续改革水环境为牛鼻子,解决好河湖资源保护的突出问题。

  苏州境内河湖众多,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42.5%,50亩以上湖泊384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2014年,我市推行河长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水格局,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生态河道、治理生活污水,全市河道水质主要指标不断提升,河道长效保洁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虽然我市治水管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以及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现象,治污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市委、市政府对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将以持续改善水环境为牛鼻子,解决好河湖资源保护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点源、面源污染,实行“一河一策”,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推进。到2020年,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70.3%,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2%、8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根据《方案》,覆盖全市所有河道、湖泊,建立市、市(县)、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河长体系,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34条(座)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河道、清水通道和跨界市管湖泊分别由18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

  《方案》提出了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和执法监管、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长效管护和水文化弘扬等八个工作重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履职尽责,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宣传监督,构建信息平台。下一步,苏州将着力抓好任务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和督察检查,充分利用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这一契机,坚持不懈地推进河湖管理与保护,在水治理体系完善、水治理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使“有事找河长”成为治水新名词,力争还原东方水城、江南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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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