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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每年培育1500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7 09:34:00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昆山市周市镇水产特种养殖基地负责人有了一个新头衔——现代青年农场主。截至目前,昆山市共有6名农户获得江苏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结业证书,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首批现代青年农场主。这6人于2015年9月走进南京农业大学,围绕家庭农场经营与管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主题,进行了系统学习,并于今年1月顺利通过培训考核获得结业证书。今年,该市又有6人参加培训。

  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需要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此,我市出台的《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快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通过参加培训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全市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名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90%以上。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2020年家庭农场经营比重要达50%

  今年初召开的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公布了一组数据:2016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8万元,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6:1;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72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超过800万元,所有集体经济薄弱村均实现200万元的脱贫目标;累计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4407家,认定职业农民1049名,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职业农民城乡接轨的社会保障制度。

  尽管我市三农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城乡发展一体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农民是聚焦富民的重点群体,农村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此,《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把推动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按照《意见》,要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提升主导产业,扩大特色产业,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农田效益。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产品增值空间。大力推广轮作休耕和间作套种、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和农牧结合循环农业技术示范等模式。突出抓好农产品知名品牌、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同时,加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行业协会,到2020年全市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92%,家庭农场经营比重达到50%,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7家。我市将出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对符合适度规模要求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推动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发展。

  此外,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微店等,支持知名电商开设农业电商地方特色馆,推动建设县域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电商服务点,提高全市农业电子商务交易额,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35亿元。

  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培育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1200个以上

  4月9日,一场美丽乡村健康行活动在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上演。10公里健身路线串起万亩良田、美丽村庄、各类花海等,让2000多名健身爱好者流连忘返。据主办方介绍,举行美丽乡村健康行,除了向社会各界展示苏州美丽乡村建设的风采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

  《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提出,促进农民增收,需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一方面,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和抓手,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富民产业,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不断提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价值,促进农民致富,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注册商标数年均增长15%,农产品知名商标、著名商标新认定数年均增长10%。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品质提升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发展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旅游风情小镇。探索乡村旅游用地新模式,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林地、湿地、水面等资源,鼓励农民参与发展乡村旅游。

  此外,《意见》提出,城乡居民可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旅游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按照目标,到2020年,全市创建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成22个以上“江苏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培育各类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1200个以上,各类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收入超过35亿元。

  深化农村改革惠民今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

  今年1月21日,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24个村股份合作社统一举行股红兑现大会,总计兑现股红4667万元;加上股民现金入股的民发富民合作社分配股红5129万元,两个分红总计近1亿元。10年来,该街道积极搞活经济、兑现对老百姓的承诺,至今街道股民分红累计达6.96亿元,真正做到了“资产增效、股红增分、股民增收”。

  《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确权赋能,推进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联耕联种等方式,引导农民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开展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经营权等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到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时,创新集体经济增收业态,大力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支持村集体以市(区)、镇(街道)为单位通过整合存量资源,在优势地段开发建设富民载体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农民闲置的房屋组建民宿合作社,引导农村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融合项目。

  此外,要完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的“扶贫带动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落实省财政给予的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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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