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前4S店突然要加价?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常熟的张先生前几天在一购车节上订购了一辆沃尔沃轿车,当场签了新车订购单,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双方约定4月14日提车。然而,就在提车前两天,4S 店销售人员突然告知,原先定的车价有点低了,4S店属于亏本销售,并暗示张先生要么加价或者办理按揭贷款购车。
张先生显然不能接受4S店的加价提议,于是就此事进行了投诉。昨天,记者就此事向这家4S店进行求证,接待张先生的销售人员称,此事还没最终定论,她还在跟领导沟通中。
签订了全款交易订购单支付了1万元定金,提车前说法变了
4月8日,张先生在苏州东昌新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购车节上,看中了一辆沃尔沃轿车,他当即就签订了汽车订购单。据张先生说,轿车价格加上购置税、上牌费等其他费用,落地总价为24.4万元,另外他当场支付了1万元定金,并开具了一张收据。
张先生告诉记者,在买这辆车前,他就和接待他的销售人员说明了,要全款购车,不办理车贷,这在购车订购单上也作出了注明。双方约定,4月14日可以提车。然而,就在4月11日,对新车满怀期待的张先生却突然被销售人员告知,提车有难度。“他们说价格卖低了,集团不批,不能提车,暗示我加价或者通过做贷款,多支付5000元手续费。”张先生说,对于4S店提出的要求,他不能接受,因为这笔买卖是已经明确敲定的,怎能出尔反尔?于是,陈先生就此事进行了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要求4S店按当时签订的新车订购单进行交易。
记者查看了张先生提供的1万元收据、总价为24.4万元的新车订购单以及和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张先生的订购单有点问题,“价格太低集团拒掉了,我这几天一直在找领导谈呢。”该销售人员还称,这辆车卖出去是亏了4500元。最后该销售人员表示,正在想办法让张先生提车,“要不你考虑下贷款?10万以下三年免息,当帮我完成个指标。”
4S店销售:还在和上级沟通申请
要顾客本周日当面详谈细节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记者昨天联系了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李姓销售人员核实情况。
在记者报出张先生的名字后,该销售人员表示知晓这一情况。对于张先生所陈述的,购车合同签订的落地车价为24.4万元,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的事实,该销售人员予以了确认。但是,针对“要加价”、“不能提车”的说法,该销售人员予以否认,她说,他们没有说过这辆车不能卖了,只是说还在和领导申请,还在帮他向集团争取中。”“
对于张先生想要全款交易,但销售人员向张先生暗示办理车贷的这个情况,该销售人员表示,办理车贷“我是这么跟客户建议了一下。”该销售人员强调,顾客的这辆车能不能提,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还在和领导沟通中,“我前两天也和顾客说,周日来店里慢慢谈,先不要着急。”
律师说法:如4S店明确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购车合同或者购车订购单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张先生所持有的这份新车订购单上已经明确了包括车价、购置税、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在内的总价。而且据张先生说,在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是和领导确认过价格的。对此,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表示,张先生要求以合同价格如期提车,4S店方面没有理由拒绝。
蒋勇伟指出,张先生可以要求4S店按照合同办理,如果4S店明确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使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他解释说,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即为定金罚则。
律师最后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