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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6家企业获市长质量奖 已有20家企业获此殊荣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2 15:52: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肖辛)作为苏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每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的评比都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2016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正式公布,6家企业获得这一殊荣。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2016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并在昨天的会议现场受到表彰。至此,苏州已有20家企业获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今年,苏州在设立市长质量奖荣誉的同时,还首次增设了质量管理优秀奖,有5家企业获奖。

  今年是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第七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自2011年7月实施以来,在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企业标杆,引导和激励全社会重视质量、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苏州质量发展第一梯队企业先后将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收入囊中。随着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这些获奖企业中,已有3家获评江苏省质量奖,8家(次)获评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3家(次)企业获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为了更好推动苏州“一基地一高地”建设,以更多质量标杆引领质量发展,从去年开始,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数量从原来的每年不超过3家增加至现在的6家。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也放宽了对申报组织的条件要求,参选者不再仅限于企业,其他质量管理水平出色的社会组织也可参与评选;除了原本要求的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质量奖项以外,获得过鲁班奖、国优工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之一的组织也可以申报。此外,评奖环节还增设现场答辩,由企业最高层领导参加,这也是评比得分的关键点之一。评定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也进行了优化调整,让评定工作更加规范、公平。此外,在申报组织“准入门槛”方面,也增加了安全方面的要求,规定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须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提高了申报组织所须具备的行业地位要求,明确经营规模、实现利税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5位等。

  下一步,苏州将紧扣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质量品牌水平,打响“苏州制造”品牌,建立品牌培育库和品牌发展三级梯队。2017年,将继续大力推动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争创2至3个省长质量奖,力争实现全国质量奖的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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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