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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打点”就能入学?14位新市民被骗近33万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05 09:55:00

  中国江苏网4月5日讯 2014年开始,常熟市开始实行“新市民积分入学”政策,凡是在当地的新市民,只要符合积分入学政策,子女就能就读当地公办学校。然而,部分新市民因为积分不够,而子女又适逢上学的年龄,让这些外地户籍的家长着急万分。这时,一位自称是教育局“王主任”的男子,“点醒”这些焦急的家长——“找关系打点一下,就能入学。”

  2014年5月,在常熟工作的新市民老郭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位神通广大的“王主任”,他自称是常熟教育局工作人员,只要收点费用,就可以替外地家长“托关系”,让孩子进本地公办学校读书。老郭想到自己的两个子女都快到上学的年龄,就动了心。在给了“王主任”1.5万元“关系费”后,老郭托他帮女儿到某公办小学上学。报名前夕,王主任”给了老“郭一本房产证让他正常去报名,说已经和学校说好了。老郭拿着房产证顺利让女儿报名入了学,这让他更觉得“王主任”神通广大。2015年3月后,应“王主任”的要求,老郭又将自己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等多人介绍给他办理入学。

  2015年8月,老郭再次转账给“王主任”1万元,让他帮小儿子上学,但不知怎的,迟迟不见“王主任”的回音。这时一个坏消息传来,老郭女儿就读的学校称报名时所用的房产证是假的,孩子被退回原辖区的学校读书,而他介绍的那些朋友的子女也未能顺利入学。这时老郭感觉到不对劲了,他找“王主任”退钱,但对方一直找借口推脱,称“这几天手头事务繁多,加上通关系的费用还没有退到我这,我也不好催”等理由来敷衍,后来竟联系不上了。

  2016年1月13日,民警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经证实,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系统里根本没有王某某这个人。王某某承认,其提供给被害人的房产证都是假的。近日,常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被害人口中的“王主任”——被告人王某某虚构自己是常熟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以通过“托关系”、“赞助费”等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就读常熟市小学、幼儿园等为由,多次实施诈骗,共计骗取人民币329000元。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29000元,发还相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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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