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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国首创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1 09:33:00

  ■实习律师进入民事审判、少年审判、行政审判、审监、审管等业务部门,全日制在岗实习,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熟悉司法办案流程,完成调研、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 

  ■实习律师必须遵守审判执行纪律、廉政纪律,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法院接受委托代理案件 

  记者 张帅

  中国江苏网3月21日讯 在司法实务中,律师群体与法官群体存在一定的隔阂。为了让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去年10月,虎丘区人民法院尝试推出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做法。目前,这一做法渐趋成熟,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律师协会达成协议,正向全市范围推广并深化。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去年9月初,着眼于让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并形成相关的制度,虎丘法院与苏州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律师协会以及姑苏区律师协会共同制订并出台《关于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去年10月26日起,我市6名实习律师前往虎丘区法院,进入民事审判、少年审判、行政审判、审监、审管等业务部门,全日制在岗实习,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熟悉司法办案流程,完成调研、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接触到的案件是在律师事务所的十多倍,可以极大丰富办案经验和技巧。

  虎丘法院院长金玉平介绍,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细化为定员制、定岗制、导师制、补助制、考核制以及问责制。实习律师必须遵守审判执行纪律、廉政纪律,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法院接受委托代理案件。

  实习中,一些实习律师在部门负责人、资深法官的指导下,不仅仅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还实现了心态和视野的转变,并逐步体验到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也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荣耀。

  值得一提的是,5个月后,实习律师孟君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她去年被安排到虎丘法院审管办、审监庭实习,不仅担任庭审的书记员,还承担一些审管办工作,包括数据统计、制作图表等。她得到了指导老师、虎丘法院审管办主任兼审监庭庭长徐文杰的好评:“她工作主动,刻苦钻研法律实务。”今年3月初,孟君以第三名的成绩入围虎丘法院的法官助理考试。如今,她已经是虎丘法院的一位法官助理。

  虎丘法院首推的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得到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认可。市中级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说:“这一举措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虎丘法院已经先行先试,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相互理解共同提高,这项制度值得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做到可复制、可推广。”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律师协会达成协议,在全市推广健全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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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