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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颁布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8 12:17:00

  中国江苏网3月18日讯 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7年推进会昨天在苏召开,江南水乡古镇申遗进入关键一年。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申遗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根据计划,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初稿将在月底完成,正式文本将于年底提交。《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拟于今年上半年正式颁布实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江苏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浙江省文物局局长柳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盛蕾参加会议并讲话。

  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工作启动于1996年,经过多次调整,最终确定江浙两省三市13个古镇参加申遗,其中苏州9个,即甪直、周庄、同里、千灯、锦溪、沙溪、黎里、震泽、凤凰;浙江4个,即嘉兴乌镇、西塘,湖州南浔、新市。2015年1月,国家文物局在昆山召开“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工作座谈会”,确定委托苏州作为联合申遗的牵头城市。2015年3月26日,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进会在苏召开,会上成立了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办公室。

  按照世界遗产申报规程和国家文物局部署要求,申遗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苏州率先开展江南水乡古镇申遗专项立法研究。目前,《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已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介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拟于今年上半年正式颁布实施。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初稿也将于月底完成,并将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进行调整完善,于年底提交正式文本。

  下一步,申遗办将完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申遗工作任务,包括提请江浙两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申遗申请,完成申遗范围内文物维修和环境整治工作,启动遗产监测档案平台、遗产标识展示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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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