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富民增收都有哪些实在举措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这份《工作意见》备受关注。那么,实招”究竟有哪“些?如何保障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昨天,市人社、民政、农委办、农委的相关负责人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对《工作意见》进行了详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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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至2020年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60个
此次《工作意见》中有六大类33项内容涉及人社部门。市人社局副局长谭国明说,将通过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等举措,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就业是民生之本。《工作意见》中明确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要落实好重点群体、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岗位托底安置,2017年开发8000个公益性岗位,落实好3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确保完成今年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保持就业稳定和社会平稳;要落实各类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型职业农民补贴、培训补贴及稳岗补贴等政策,及时发放,切实减轻企业和参保职工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扎实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2017年新增就业15万人,组织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
创业是富民之源,下一步要多措并举在全市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倡导创业文化、催生创业人才:在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上,加快建设以“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到2020年累计建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60个,建成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5个;打造好“燃情创业”竞赛和青年创业服务系列活动品牌,推动全市创业服务走向资源联动和品牌化;在创业资金扶持力度上,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在扩大范围、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额度等方面有新突破,争取有效解决在创业过程中一直以来的融资瓶颈。
同时,注重惠民,持续提升保障水平: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劳务派遣职工等为重点,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兼顾各类保障群体的养老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制定出台《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切实解决本市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提升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全覆盖水平,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衔接。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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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养老服务进一步优化按照8%左右比例提高低保标准
教育、养老一直是百姓关注的重中之重。《工作意见》在“提升公共服务惠民水平”中明确,要加大教育惠民助困力度,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1200元、初中15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100元。加强以“教育富民”为主题的继续教育培训。到2020年,全市新建学校450所,增加学位44万个。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亟待优化:根据《工作意见》,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服务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日间照料中心100家、助浴点20个,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日间照料、助餐和助浴服务的覆盖面;为我市65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免费上门服务。按照《工作意见》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区社区标准化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率达到50%以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小型化、专业化、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就地养老的需求。到2020年,
实现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50张,社会力量
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数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70%以上,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70%以上。扩大政府养老援助范围,提高援助标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覆盖到80周岁及以上所有老年人,逐步提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困难家庭的生活问题,历来是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焦点。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困难家庭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燕颜说,根据《工作意见》,下一步将关注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让更多的困难对象获得更多的社会保障。在具体措施上:要提高低保标准。按照8%左右的比例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增长幅度不低于我市上年度收入增长幅度;将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将符合“三无”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优化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促进精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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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并举促城乡共发展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名以上
苏州是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先行区。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等举措,使苏州逐步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最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好的地区之一。《工作意见》中,有关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依然是亮点之一,也是聚焦富民的重要举措。
市农委办副主任王纯说,按照《工作意见》部署,将重点在五大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做大资产股份分红蛋糕。通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形成多元化发展路径;进一步做强农业产业增收能力。重点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做优支农惠农制度平台。重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实农民权能致富改革。重点有三项:深化股权固化改革、扩大“政经分开”改革和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最后,要进一步做美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更加优质、更为适宜的农村人居新格局:今年将重点支持推进10个行政村整体建成三星级康居乡村、350个村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和10个市级特色小镇和若干被撤并乡镇的改造建设。
对于面广量大的普通农民,市农委副主任马刚表示,已经在实施三项普惠政策:为农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免费培训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依托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市所有农民都能就近享受到免费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服务。更重要的是,我市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的设计。各市、区发布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已认定1049名,出台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加强了对其动态管理。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部给予单位或个人定额社会保险补贴,实现了农民退休也有退休工资的城乡同等待遇。同时,推动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试行在现代农业园区设立创业园、科技孵化基地,提供创业支持。通过这些努力,苏州市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得到普通发展和壮大。根据《工作意见》,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名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