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9%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
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电力等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35%以下
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蒋丽英)《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出台。该《方案》明确,我市将实施236项重点工程,制定落实33项政策措施,用实干实绩全力补足我市生态环境短板。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但对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对照“两聚一高”的目标,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补强生态文明意识,围绕“两聚一高”的发展目标和“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工作总要求,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我市制定了《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市《方案》明确,通过四年的努力,我市要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趋系统完整,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9%以上,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6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
《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两减六治三提升”(简称“263”),其中“两减”为“减煤”和“减化”,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电力等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35%以下;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市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六治”则明确了我市在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工地扬尘污染、环境隐患等六个方面的治理任务。“三提升”为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为了确保《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未来四年我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236项重点工程,并制定落实33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