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苏州 > 关注苏州 > 正文

0

苏州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1 09:23:00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苏州在全市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此次专项行动以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坍塌和防场(厂)区车辆事故等“六防”为突破口,集中整治工贸行业各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从根本上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据介绍,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实现“三下降一杜绝”,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做到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达到100%,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达标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生亡人事故一律倒查,有隐患未及时整改一律倒查,亡人事故一律曝光,亡人事故一律进入诚信系统。

  重点治理以下10种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落实和整改不到位的;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6、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的。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管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8、安全投入不够,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9、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安监部门提醒,各地要加大“事前”处罚的力度,建立健全委托执法、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未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的、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等实行“倒查问责”制度,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新闻链接

  主要措施以“六防”为突破口,督导企业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1.防高处坠落。督查指导企业抓好危险源设施的搭设和拆除,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规范要求施工,在明显位置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门、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示警灯,教育员工增强防止踩空、防止踩翻、防止踩穿、防止踩滑等误踩坠落“四种意识”。

  2.防机械伤害。督查指导企业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用手代替工具操作或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工件和刀具装卡要牢固,禁止把工具、量具、卡具和工件放在机器或变速箱上,防止落下伤人;清扫、加油、检查、维修、保养等作业须锁定机器的启动装置,并挂警示标志;按要求着装,衣服必须扣好、袖口扎紧、长发要塞在帽子内,在有转动部分的机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减少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3.防物体打击。督查指导企业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设备构件安装牢固,材料、料具应在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稳固,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防止小型工具、小材料和配件坠落伤人。

  4.防触电。督查指导企业按设计规范和操作规范施工,保证用电设备安装质量;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有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装置;使用中经常接触的配电箱、配电盘、闸刀、按钮、插座、导线等完好无损;修理电器设备和移动电器设备时,电工要持证上岗,断电操作,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标示牌;不用质量低劣、破旧损坏的电线和电器设备,不任意增加负荷,不进入已标识电气危险标志的场所,不乱动、乱摸电器设备

  5.防坍塌。督查指导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过程中,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落实防护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的搭设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将架体与模板支撑、输送泵管道等相连接;卸料平台、防护棚应设置独立的受力系统,醒目位置悬挂限载标识与使用要求标牌。

  6.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督查指导企业加强厂区内叉车、吊车、物资运输车等专用机动车辆的技术检查和安全管理,加大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使用车辆。

标签:

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