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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苏州查处64起违规燃放案件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04 09:48:00

  中国江苏网2月4日讯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禁燃”后的苏城总体上保持“宁静”,但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还有零星响起。据统计,全市公安部门在黄金周里共查处了64起违规燃放案件,行政罚款68人,劝阻燃放人员786名。

  2月1日大年初五零时许,相城公安分局中心商贸城派出所值班民警通过监控设备发现,在活力岛区域西岛一家咖啡厅附近,有人正在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抓获正在违规燃放的两名男子,现场发现他们已燃放烟花爆竹13个,还准备燃放烟花爆竹2个。据审查,两名男子分别是50岁的潘某某和41岁的王某某,都是苏州本地人。他们说,因刚承包下咖啡厅,打算重新装修开业,为了讨个吉利,所以赶在大年初五凌晨“迎财神”时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警方依法对两人实施行政处罚,各罚款500元。

  1月28日大年初一凌晨,采莲广场附近的一家商户有人搬出两卷鞭炮,正在路边拆包装纸,被当地派出所民警通过监控设备发现,民警赶到现场制止燃放,并当场对燃放者罚款50元。

  为何上述两起违规燃放案件,当事人受到的罚款相差这么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是准备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没真的燃放的,警方发现后会进行口头劝阻。如果刚开始燃放尚未造成较坏影响的,警方会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燃放并现场罚款50元。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数量较多、时间较长、造成不好影响的,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当事人依法带回派出所处理,并依法对其罚款500元。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面对民警执法时出现妨碍执法等违法行为,当事人有可能被依法拘留,但目前我市尚无这种情况出现。

  据统计,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市共部署公安管控力量1.61万余人次,组织社会管控力量12.2万余人次,查处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摊点3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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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