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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进国土绿化扮靓绿水青山
2018-06-22 10:03: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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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上午,记者来到盐城市大丰区沿海林场,只见昔日的盐碱荒滩如今生机盎然。大丰区沿海林场成立于2014年,经过4年多建设,累计投入3500余万元,栽植苗木110余万株,建起万亩“绿色护堤”。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造林空间日益减少,如何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成为难题。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我省对国土绿化工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提升我省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

  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是提高林木覆盖率的重要手段。我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1+3”重要功能区建设需求,扎实抓好长江和沿海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提升河湖库等防护林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构建林网化与水网化相得益彰的森林生态屏障。加快丘陵岗地、荒山、滩涂植被恢复进程。

  去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国土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森林综合效应。“三化”建设推动我省林业建设发展“量”到“质”的转变,为建设美丽江苏持续添彩。

  作为江苏杨树主栽区,宿迁率先在全省开展杨树更新改造,近两年更新改造33.16万亩,培育推广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树种,提高生态景观效果。去年,全省植树造林46.7万亩,新建“三化”示范村和绿化示范村651个,新栽珍贵用材树木3151万株。

  我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活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确定村庄绿化覆盖率目标值,进一步提升林木覆盖率。今年,我省已新建381个绿美村庄,占今年年度目标76%。截至去年底,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2.9%。预计今年底,我省林木覆盖率将达23%。

  湿地是“大地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自然湿地保护率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去年,自然湿地保护率又纳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去年1月,我省出台《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条例》施行后,各地越来越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

  苏州市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对沿太湖、阳澄湖、澄湖的生态湿地村进行补偿,去年完成106个湿地村补偿档次划定工作,同时,各县(市、区)逐步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提高沿线农民主动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苏州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0年的8%提高到去年的56.4%,列全省第一。

  我省创新保护方式,构建自然湿地保护体系。通过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形式,实施重要和典型湿地、水禽栖息地、重要水源区等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建2处省级湿地公园、5处湿地保护小区,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3.3万亩。目前,全省拥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66处,湿地保护小区313处,自然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成。

  我省已启动省级重要湿地划定工作,将自然湿地保护率、湿地恢复面积、湿地保有量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加强全省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严格湿地保护考核监测统计;成立全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为全省湿地保护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截至去年底,我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8.2%,预计到今年底,这一数字将达49%。

  记者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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