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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摘掉案件第一大省“帽子”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敏   2018-02-11 06:56:00
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0多万件,5年来首次呈现新收案件增速放缓、未结案件存量减少的良好势头。这也是2013年以来,江苏首次摘掉全国案件第一大省的“帽子”,案件受理总量位居广东之后。

  30%法官审结70%简单案件,案多人少难题这样破解

  江苏摘掉案件第一大省“帽子”

  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0多万件,5年来首次呈现新收案件增速放缓、未结案件存量减少的良好势头。这也是2013年以来,江苏首次摘掉全国案件第一大省的“帽子”,案件受理总量位居广东之后。

  “这主要得益于江苏大力推进的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一套“组合拳”,解决老百姓矛盾纠纷的司法成本大幅下降,诉讼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案件受理量四年全国居首

  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不断加大,一直是法院工作的普遍难题。2013-2016年,我省案件受理总量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且每年仍以超过10%增幅增长。

  江苏并不是人口最多的省份,为何案件量最多?“影响案件量的因素很多,其中人口数量、社会经济活动活跃度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认为,去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近169万件,其中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8897件,仅占新收案件总量4.67%,说明江苏刑事犯罪并不多,社会治安较为稳定。另一方面,去年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84万件,占新收案件一半左右;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约16.5万件,位居各类案件之首。“民商事案件尤其是民间借贷案件多,说明江苏经济发展活跃,尤其是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突出,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应较多。”

  一方面是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一方面却是司法改革后减少的法官数量。目前全省法院拥有办案资格的员额法官仅有6625名,意味着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的年均结案为257件,以一年200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天需结案1.28件。

  “靠加班加点、人海战术已达到极限,必须另辟蹊径,采用综合治理手段,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公正高效的化解。”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起省法院重点部署开展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这是对内对外的‘两把利刃’,前者是向内挖潜,实现队伍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速;后者是联动外力,有效压降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和案件量。”

  30%法官审结70%简单案件

  去年11月30日上午8点,泰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值班法官鞠绮看了村民陈某递交的民事诉讼材料后,随即打电话约来保险公司,在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处理顺利的话今天就能结案。”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0天,这是鞠绮所在的速裁中心半年来保持的审案纪录。这个由5名员额法官、18名法官助理、18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团队,仅占全院审判人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1/4,却消化了该院超过一半的民商、刑事案件。

  繁简分流,打破随机分案的旧有模式,通过科学调配、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前全省已有106家基层法院成立专门速裁机构,泰兴等多家试点法院用30%的“快刀手”型法官审理70%简单案件,70%“专家型”法官来审理30%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实现 “人少”向“人多”转变。

  各地法院开创的繁简分流模式也各不相同。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介绍,该院开创性地将各审判庭整合成两大中心——简案审理中心和重案审理中心。1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这是一个速裁团队的标配,而简案审理中心由7个这样的团队组成,主要办理交通肇事、简单侵财类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买卖合同财产损害、劳动争议等简易民事案件。

  “我们团队最多时一天开庭14次。”兴化法院法官苏胜忠带领的小额速裁团队去年2月开始运行,平均审理天数40.2天,同比下降51.96天,实现简易案件的“极速前进”。

  诉前10分钟节省审判10天功

  去年12月的一天,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东双沟法庭庭长汤涛,接到一个家庭纠纷的求助电话。汤涛立即请来人民调解员老张一同赶到现场,见到一对夫妻正在互相指责,言辞激烈。汤涛和老张经过两个多小时调解,让夫妻俩放弃离婚念头。

  “法院参与源头治理,做好诉外工作,用诉前10分钟,可以节省审判10天功。”洪泽法院院长王亚林认为,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不能光靠法院埋头苦干,只有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群众智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该院通过创建“无讼村居”,聘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协理员,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去年以来,洪泽法院农民工工资纠纷、医患纠纷、工作赔偿纠纷均为零受理,辖区内6个镇3个街道126个中心村居有36个中心村居无一纠纷成讼。

  类似的探索,在全省还有不少。去年43家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其中淮安地区新收案件呈现整体下降趋势。在省级层面,省法院全面推进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纠纷领域诉调对接工作,保险纠纷调解网络实现全覆盖,形成江苏特色品牌。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表示,要更加主动地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建立不唯立案而主要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导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重视和支持运用仲裁等手段化解纠纷、拓展多元化解渠道,增强多元化解合力。

  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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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