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鸿茅药酒广告投放展开调查 药酒也是药,功效别夸大
2018-04-17 07:4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仲崇山 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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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某医药科技公司法人谭秦东,因去年12月发表一则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后,近日被警方跨省抓捕,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受到广泛关注。

  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发布通报称,对谭秦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系因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6日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责成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鸿茅药酒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鸿茅药酒,一天两口,健康长寿……”很多人对鸿茅药酒的这段广告词并不陌生。记者在南京市区的一些药店看到,鸿茅药酒仍然摆在显著位置。“销售量没有明显变化。”销售员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前后,许多人过来几盒几盒地购买,回家送给老人。

  鸿茅药酒广告宣传语显示,67味中药,适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肾亏腰酸、脾胃虚寒等等。同时,禁忌项注明: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和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鸿茅药酒到底是药还是保健食品?还能喝吗?

  记者搜索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信息显示,鸿茅药酒属于酒剂类非处方药(OTC),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由此可见,“鸿茅药酒”虽然叫酒,但它是药品,而不是保健品。“鸿茅药酒是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审批的非处方药。既然是药,就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有一定的治疗适应症,按照非处方药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有网友质疑称,鸿茅药酒一方面拿到国家食药监部门批的药品批文,申请到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另一方面从明星代言到电视广告植入,不断营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药品和保健品市场左右逢源,销量一路高歌猛进。

  我国《广告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省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张劲春表示, 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鸿茅药酒广告投放数据收集工作,随后将根据数据收集结果判定是否违反广告批文和《广告法》。如果结果显示违法,广告处将进入案件办理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销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广告发布。

  “临床上有些中药炮制的传统药酒,对于治疗跌打损伤、风湿、老人肾虚等确实有功效。”省中医院肾科主任孙伟认为,“如果鸿茅药酒严格按照批文显示的配方炮制,且没有质量安全等问题,那么这个药酒是有一定功效的。老年人适量饮用,我想是有好处的,但青少年最好不要喝。”

  解放军八一医院肝病中心主任汪茂荣告诉记者,从西医角度讲,任何酒精制剂对于过敏性体质、酒精不耐受人群及有肝胆基础疾病的人,是不建议服用的。因自家用三七、何首乌、蛇等泡酒喝而引起中毒性肝炎的例子,临床上并不少见。“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量的问题,再好的食物吃多了也不利于健康,有毒的东西服用微量,也不一定会中毒。”

  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认为,鸿茅药酒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警方是依法办事。这同时告诫医生要有法规意识,发言需谨慎,尤其在发表负面评价时要注意分寸,若有所怀疑应首选法定举报程序,最主要的是,要有证据意识,不发表没有依据的观点。 记者 仲崇山 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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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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