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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30年发展历史纪念册采购公告
2024-09-13 1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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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江苏市场”)是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994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7月被原国家粮食局确定为全国重点联系粮食批发市场,2007年1月起构建国家粮食电子竞价交易平台,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工作,2007年9月经原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编办批准,增挂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牌子。

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交易量和履约率稳居全国前列,202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四级储备粮统一平台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高效廉洁的交易方式为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成果提供了长效支撑。庞大的交易量交易频次为各级政府实施精准粮食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抓手,为促进江苏粮食经济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更加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江苏市场连续五届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队党支部、全国粮食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拟制作一批30年发展历史纪念册,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30年发展历史纪念册制作。

二、采购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三、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内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30年发展历史纪念册一批。

五、采购方式:邀标。

六、评标方法:对所有符合资格认定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由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最终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作为第一顺位中标单位予以公示。

评审时,如符合资格认定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撤销本次采购,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将另行组织该项目采购。

特别提示,投标方提供的设计与制作方案,将作为此次评标的重要得分项。

七、报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年及以上,且当前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在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履约记录、合作经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对粮食行业业务有研究,了解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基本工作。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产品内容和要求:

1、制作纪念册设计元素需符合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基本工作情况,体现单位发展历程和特色。

2、制作纪念册须为报价单位原创,采购单位不承担包括因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原报价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发布公告时间和网址:

1、时间:2024年9月13日

2、网址:https://www.jschina.com.cn(中国江苏网)

十、咨询时间: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

十一、投标须知:

1、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书、报价单、廉洁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4)与报价人条件相关的佐证资料(公司资质及业绩、人员配置及设备等情况)。

2、投标时提供的资料须全部装入密封袋中,注明项目名称,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作密封处理。

十二、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日12:00前。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2-1号六楼。

十三、资料评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2-1号,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六楼会议室。

十四、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将在中国江苏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5天。

十五、签订合同的约定: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位)在领取《合作确认通知书》两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弃权。

十六、联系人 :薄览,电话:18900668975。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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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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