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23时41分,无锡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接市投诉中心转办案件——金城路新华路路口新北村12号存在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夜间值班人员接到平台电话后,立即赶往案发现场进行查证,进行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管辖中队。

现场固定证据 锁定偷倒位置
8月5日,根据工作告知单,执法人员开具《公务协同函》,前往硕放派出所调取监控,确定偷倒车辆行动轨迹。通过可调取的探头排查确定,偷倒车辆22:50左右从锡山大道自东向西,过新华路消失,23:25左右在泰伯大道自西向东出现,到新华路左转,23:35在偷倒位置下一个小路(锡泰路)路口转入后消失。锁定偷倒车辆,司机穿白T恤等信息。8月9日,执法人员从梅村交警六中队调取偷倒车辆相关登记信息。

锁定偷倒车辆行动轨迹
8月12日,通过掌握的信息,执法人员联系当事人进行约谈,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清理偷倒垃圾,并予以处罚5000元。

清理后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倒查机制,多方联动,让偷倒无所遁形。在此,新吴城管也呼吁和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遵纪守法,共同守护美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