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宿迁市公安部门获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了“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应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规范了无人机飞行高度及飞手的责任范围。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注意,赶紧实名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防危害公共安全。对于违规飞行,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名登记流程有哪些呢?
据了解,申请人需具备的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下简称自然人);(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
登记流程如下:
当所有人为自然人时,登记如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无人机的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用途等;
当所有人为法人时,登记如下信息: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和使用用途。
为便于管理,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将无人机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uas.caac.gov.cn)实名登记系统注册登记后,将登记的信息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飞行是否需要申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划分了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警方提醒大家,使用无人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航空部门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同类型无人机对飞手民事行为能力和驾驶资质等有关要求,并对飞行器进行安全检查。起飞时,严格遵守空域要求,在合法空域内飞行。航拍时,熟悉掌握环境状况,密切关注信号状况,保障信号连接稳定,避免因障碍物而导致碰撞失控,降低飞行风险。(记者 王艳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