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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2021-12-08 10:23: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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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宿迁市2019年9月15日发布、2019年11月1日实施《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这是宿迁市加强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两年已取得降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频次等综合性成效。

近年来,随着宿迁市工业经济的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在工业、农业等领域被广泛应用,但这类机械主要以柴油为燃料,设备老旧、使用油品低劣,冒黑烟现象普遍存在,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势在必行。为此,宿迁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制定该通告,对加强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管控,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作用。

为保证通告的有效实施,宿迁市配套采取了系列措施,重点以市污防指办名义印发了《宿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保证了通告的有效实施。

两年来,通告的实施有效降低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频次。从2020年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081辆次,对排放不符合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督促所有人限期治理370辆次,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机械禁止使用,有效控制了高排放、冒黑烟机械进场施工作业。

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通告要求,强化源头预防和控制措施,积极推广使用低污染燃油、替代染料等方式,引导企业或个人改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进一步减少使用化石燃料带来的环境污染,目前全市在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约1000辆。

随着通告的深入实施,宿迁市逐步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档案。目前,全市现有1083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车纳入数据库监管,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10839台。数据库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宿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效率和水平,为各级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通告实施效果到底如何?空气环境质量最能说明问题。江苏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信息专报》(第43期)《宿迁市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1-9月,宿迁PM2.5浓度同比改善17.1%,优良天数同比改善8.7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均位于全省前列。

更可喜的是,增强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宿迁市充分利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宿迁网等媒体平台发布通告,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通告内容,营造舆论声势助力执行氛围;通过开展“6·5”环境日活动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入到大气污染环境治理之中,争做改善环境的参与者。

“通过充分评估,我们认为,通告实施后对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据市生态环境局固化处处长王崧介绍,作为加强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告可以适应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形势,建议继续执行,“我们正总结实施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推动加快建立管理平台,继续有效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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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