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劳动获取薪酬,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打工人“薪情无忧”,事关诚信,事关民生,更事关社会稳定。
《文明宿迁“诚10条”》第八条为“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重在倡导广大企业、开发商按约办事,及时支付职工工资、按时结清各类工程款,争当诚信宿迁好榜样。
“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劳动‘打水漂’,更重要的是,工资是多数人唯一的收入来源,没有了工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这条说到我们打工人的心坎里了。”市民徐哲说,“故意拖欠工资不仅是昧良心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必须要坚决抵制。”
“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不仅仅是一条文明诚信公约,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尤其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专门作出特别规定,通过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全链条治理欠薪问题。
“以前在工地干活是每个月给基本生活费,到年底或者是工程结束的时候再一次性结算工资,现在工资每月准时到账,这种月月结算的形式让我们干活更踏实了。”塔吊司机吴雪华告诉记者,自己从事塔吊司机工作近5年时间,几乎没有遇到过拖欠工资的情况。
近年来,在宿迁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像吴雪华一样不再为欠薪问题发愁。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8月底,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42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案件503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631.02万元,涉及劳动者960人,其中农民工390名,追讨工资358.94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6%。
“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郑运东介绍,今年9月,《宿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起诉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起诉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宿迁市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实行企业自主协商、非诉调解、联合执法、司法援助、支持起诉闭环式管理,形成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记者 侯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