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城区幸福街道将深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链”体系建设作为党工委“书记项目”狠抓落实推进,近期该街道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进管考出”提出27条具体意见,力求在落实好省市区文件精神基础上,探索出结合街道实际的创新举措。
严格“进”入门槛
让社区工作者有活力
坚持“逢进必考”,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准入门槛。对依法选任和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学历、年龄等作了明确要求,逐步提升学历层次。社区“两委”换届后,35岁以下增加12人,大专以上学历增加8人,社区工作活力明显增强。此外,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明确提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注重“管”培结合
让社区工作者有能力
推行聘期管理。社区“两委”换届完成后,87名社区工作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聘期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健全档案管理。围绕履历、任职和待遇、党团、学历培训、考核政策、奖惩等7个方面,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库,实行一人一档。
建立“2+1”培训机制。依托“幸福讲坛”,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同时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去年以来,已有11人报名参加宿迁学院、宿迁开放大学等院校本科在职教育学习,13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健全“考”评体系
让社区工作者有动力
围绕“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社区工作者季度绩效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季度绩效考核将个人工作实绩与社区整体工作捆绑,兑现绩效报酬,通过考核社区倒逼其履职尽责。对实绩突出、排名靠前的,适当上浮绩效标准;个人获上级表彰的,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年度考核在组织考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群众评议。2020年共有14名社区工作者被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5名因实绩突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此外,对年度、季度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岗时间不足半数等情况是否参加考核以及考核等次、标准进行了界定,明确提出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不得计算为提高“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的工作年限。
坚持优升劣“出”
让社区工作者有压力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本科以上学位学历或在贯彻落实重要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5种情形,提高一定岗位等级;建立反向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60%以下,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集体、居民重大利益损害的,解除劳动合同。今年以来,除按照“三岗十八级”正常晋升外,9名社区工作者因符合正向激励条件累计晋升岗位等级11级;2018年以来,8名社区工作者因违规违纪等情况退出社工队伍。
《办法》的出台让社区工作者们备受鼓舞,纷纷表示,工作明确了标准和方向,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王少卿 付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