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靠边停车。”2月6日17时许,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张伟在沭阳新沂河大桥桥头巡逻时,拦下了一辆厢式货车检查。
“怎么了,警官?”货车驾驶员史某某停下车辆后问道。
“例行检查,证件请出示一下。你这后面拉的什么货物?”民警说。
“没拉什么东西,给城里超市送货的。”检查史某春证件时,民警张伟发现司机眼神躲躲闪闪,感觉到事有蹊跷,便让驾驶员打开车厢进行检查。
令人诧异的是,该车竟然载有200斤鞭炮以及40箱烟花。
“运输这么多鞭炮烟花,你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吗?”民警追问。
“还没有办理,不知道还有这个说法呢。”驾驶员史某春打马虎眼。
“运输此类物品上路,必须要有具有相应的资格证,跟我们走一趟吧。”民警随即将该车与驾驶员带回了中队,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已移交沭阳县安监局,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钱雪 记者 仲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