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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走心” 宿迁市民“入心”
2020-11-02 16:35: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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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记者 张立婷)“出现疫情、金融危机等意外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吗?”

“遇到‘霸座’行为该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时签订的认购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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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在宿迁市人民广场,“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巡展正火热进行着。在42块展板上,宿迁法官将百姓关心的法律问题用大白话“翻译”出来,深入浅出地讲法说理,以案说法接地气,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受市民欢迎。

同时,在广场上,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就市民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继承、抚养赡养、不动产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做到有问必答。

“展板上写得明明白白,讲的就是俺们生活中遇到的事儿,对俺们很实用,平时没机会学习这些知识,谢谢你们宣传新法。”一位七旬老人对法官如是说。

对于老百姓来说,《民法典》相关规定过于抽象,如何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宿迁的法官们做足了功课。他们结合近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精心配上漫画,以案释法的形式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走心”的宣传形式,让市民对《民法典》“入脑入心”。

观展中,老、中、青三位司法人以他们独到的视角阐述了对《民法典》的看法。

60后老律师说:“为终于有了一部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感到欣喜和自豪!”

70后公证人说:“感受到了《民法典》的颁布对公证业务的指导和机遇。”

80后司法人说:“《民法典》对行政立法和行政复议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

大家普遍认为,《民法典》将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变初心。

“《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和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对生活中民众不堪其烦的电话、短信骚扰和窥视、偷拍等行为明确加以禁止,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宿迁市民李瑞航对此十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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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