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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发布公司审判白皮书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2020-08-04 11:14: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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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 7月29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2019年宿迁法院公司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会上,该院全面回顾了2017年以来宿迁市公司审判工作情况,剖析近年来宿迁市典型公司纠纷案例,并就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2017-2019年,我市两级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数分别为220件、291件、350件,在商事案件中的占比分别为2.81%、4.24%、7.07%,案件数量、类型不断增多,争议标的额不断上升。同期,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案件直接立案审理案件3件,争议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案件1件,争议标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案件2件;在县区人民法院一审案件中,争议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有33件。

“近年来,伴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正负面变化、业务拓展和股东权利意识的觉醒、法律意识的提高,因公司内部治理或股东利益冲突引发的公司纠纷大量涌入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学艳说,为审理好公司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产权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全市两级法院将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妥善审理各类案件;聚焦业务提升,致力于公司法专业化审判;注重宣传引导,扩大公司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2019年宿迁法院公司审判白皮书》中提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公司更应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避免法律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厘清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印章的关系,正确认识公司代表权;科学界定公司与董事、监事的关系,避免陷入劳动关系误区。要规范好“五个行为”:在出资认缴制背景下股东应合理、诚信认缴出资,规避补足出资和人格否定法律风险;公司章程应尽可能完善详细,避免发生矛盾无章可循;规范出资行为,慎订代持合同;依法维护股东知情权,降低公司诉讼成本;加强规范意识,注意公司决议文件、合同、财务资料等证据材料的保存。(孙瑞春 陈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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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