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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夯实县域招投标主体责任
2020-07-21 17: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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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7月21日宿迁讯(通讯员 吕述谡 丁华明 顾严明 记者 薛惠芹)“招标监管部门发给我们的中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再次提醒我们要强化主体责任。”沭阳县官墩乡校东小区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负责人顾杨,在收到主体责任告知书时表示,将按告知书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高标准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今年以来,沭阳县创新工作思路,对招投标主体责任压实强化这一基层实践领域进行探索,创新实施招投标主体责任“一函三书”,即向招投标参与方发放提醒或建议函、三方主体责任告知书。主要是对招标单位的招标前准备工作提醒函,对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潜在风险的建议函,以及发放招标单位、评委、中标单位等相关主体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告知书。

“针对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权责不明、进场手续不清及招标活动中异议受理、合同签订、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等诸多问题,面向业主单位发‘函’提醒或建议,并安排联络员进行对接,有效缩短了项目招标准备周期。”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田介绍,对招标单位在评委会组建、评标报告复核、标后工程监管,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人员到岗、工期质量控制,评标专家评标注意事项、应尽义务等,通过“书”形式告知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实效。

据了解,自主体责任“一函三书”制度实施以来,进场后再行补充材料、相关条款备案不通过、招投标投诉等问题显著减少,项目进场受理办结时限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3小时,招投标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据统计,今年该县累计向县重点工程的业主单位发放提醒函35份,针对标中存在的问题发放建议函26份,发放招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98份;中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45份。招投标主体责任“一函三书”,进一步规范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招标采购效率,保障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招投标领域氛围,优化了全县整体营商环境。

标签:主体责任;招投标;中标单位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