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6月18日,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20年4月1日起,宿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作为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计算基数,此次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将使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从之前的每人每月86.6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1.67元,将有22.46万人受益。
据了解,我市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持续超过3%(含3%),将立即启动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目前我市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职工以及失业人员等八类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陈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