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日前,市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表彰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这也是该局自2014年以来连续6年获此殊荣。近年来,宿迁市财政局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列为该局中心工作,构建行政程序管理、财政业务精准管理等“六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市县(区)共建。
健全行政程序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财政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该局处理的6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涉及采购金额1.15亿元,均按照“一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处理机制,确保投诉处理依法、公正,切实维护投诉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加强财政业务精准管理。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严禁违规减免或缓征非税收入。加强预算监督,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支出效益,增强全市财政可持续性。今年4月,出台《宿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层次、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拓展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全要素预算绩效保障体系,市县区基本建成管理层次全方位、管理环节全过程、管理范围全覆盖、保障体系全配套的“3544”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2019年市财政局对29条网络问政、5份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率达100%,圆满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被市政府办表彰为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查和备案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以前年度财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通过对2010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2019年制定的6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律顾问意见进行了完善。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季度学法制度,将中心组学法扩大到各处室负责人,带动支部学法、个人讲法、集体培训等。坚持把财政干部普法和守法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今年以来,该局召开了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强化宪法等相关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
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试行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功能建设,实现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完善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提质扩面,大幅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效能。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35项,将会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改为备案制,同时将权力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及苏宿工业园区财政部门。今年5月,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等5个事项优化为即办件,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张邦群 周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