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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全部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
2020-04-21 09:52: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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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孔德成)4月20日,记者从宿迁市总工会了解到,近日,宿迁市总工会联合市医疗保障局,经严格审核把关,将全市建档的513户困难职工包括其家庭成员共1829人,全部纳入市特殊医疗保障范围,构筑人身健康屏障。

据介绍,每年的困难职工认定建档是一个动态过程,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同时,根据困难职工帮扶核准退出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动态跟踪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做到常态帮扶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应帮尽帮与应退则退相结合,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科学化水平。去年,市总工会积极联系市医疗保障局,推动市总工会等12个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城市困难职工全方位纳入政府帮扶救助政策体系。

根据《意见》,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适当补贴和全额资助。纳入市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后,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补助限额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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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