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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月子中心又改主意,宿迁女子陷入烦恼……
2020-03-20 10:03: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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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产后进月子中心坐月子已经成为一些市民的新选择。家住宿城区的市民张女士再三考虑后,决定选择这样一种方式坐月子,于是提前订了一家月子中心。但她没想到,自己会因此陷入一场纠纷。

张女士向宿城区市场监管局项里分局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经过考察,张女士定下市区一家月子中心并转去8000元订金,预定了一个月的坐月子服务。但随着预产期临近,考虑到疫情还没有结束,张女士的家人觉得还是请月嫂回家照顾比较妥当,于是张女士到该月子中心请求退款。

可该月子中心的负责人告知张女士:她只可以拿回70%的订金,不可能全额退款。张女士认为扣个三五百的她还能接受,毕竟是她改变主意在先,可是自己还没有住过一天,就要被扣除30%,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虽然据理力争,但该月子中心坚持只能退70%。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向宿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提出月子中心扣除金额比例过高,寻求监管部门帮助。

3月17日下午,宿城区市场监管局项里分局工作人员在接到张女生的投诉后,请张女士到分局详细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询问张女士是否已经与月子中心签订合同,张女士表示其只是用微信给月子中心负责人转账8000元,没有签订合同,月子中心也没有给张女士提供收条。随后,项里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月子中心负责人进行调解。

3月18日,经过调解,月子中心负责人同意扣除800元,其余费用7200元退还给张女士,张女士接受了这个调解结果,表示没有异议。

项里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交易中,如消费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为了避免双方纠纷,交易时最好签订合同,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市民们要记住,无论进行何种消费,一定要留有凭据。张女士微信转账给月子中心负责人,以转账记录为依据,我们才可以找到月子中心进行调解,得到退款。若她进行小额现金消费,没有向商家索要凭据,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商家不认账,消费者可能就无法维权,最后会吃亏。” 宿城区市场监管局项里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记者 张又千 通讯员 李红元 索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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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