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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法院审结全市首起虚假出售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
2020-02-18 14: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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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8日宿迁讯 2月18日上午,宿豫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市首起虚假出售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宿豫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防控疫情物资口罩紧缺的行情,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快手APP发布售卖KN95及普通一次性口罩的虚假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被害人张某某在看到被告人梁某某发布的信息后,向被告人梁某某以每个0.8元的价格购买60000个普通一次性口罩,并分三次向被告人转账48000元。被告人梁某某在收到货款后向被害人张某某提供了虚假的快递单号,随后将被害人拉黑拒绝联系。部分钱款被梁某某用于网络赌博。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梁某某利用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行情实施诈骗,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最终对被告人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宿豫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法院设立刑事法庭审理主场由审判长主持庭审,其他合议庭法官在办公室参加庭审。在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设立分场,多方连线“无接触”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与了庭审。

该院同时召开了“线上”新闻发布会,多家媒体记者在线参加了新闻发布会,通过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围观”案件庭审。(周孟韬 周旭)

 

标签:被告人;被告人梁;疫情防控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