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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警方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生十二条措施
2020-02-11 13: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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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1日宿迁讯(记者 薛惠芹 通讯员 田廷江)2月11日,宿迁市公安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服务民生十二条措施,涵盖户政业务、房屋租赁办理、车驾管业务、涉疫保障车辆业务、出入境业务、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等方面,让群众少出门、好办事、得实惠,有效维护当前特别是企业复工后社会秩序,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

1.户政业务线上办。申请人可通过“宿迁公安微警务”申请办理出生申报、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等户籍业务,相关证照可快递送达。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准迁证、迁移证、省内居民身份证超期的,以及居住证超期申请签注的,不受有效期影响,正常办理。

2.房屋租赁自主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可通过“宿迁公安微警务”自主申报出租房屋和承租人相关信息。对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的,证件可快递送达。

3.新车登记业务预约办。新购置机动车申领临时号牌的,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uq.122.gov.cn)、“交管12123”APP、“宿迁公安微警务”在线办理,三次申请到期的,可通过0527-96122或84352980预约,到市、县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4.到期车驾管业务延期办。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未及时办理的,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驾驶证或机动车因未换证、未体检、未检验等原因逾期的,继续有效、不予注销。

5.涉疫保障车辆业务加急办。新购置的应急救护、指挥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需办理临时牌照、注册登记业务的,市、县车管所加急办理。

6.开辟民生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民生物资车辆进入城区的,网上办理通行证,有效期延长至30天。

7.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事故快处。对运输民生物资车辆发生轻微财损事故的,依托“交管12123”APP线上处理;需要现场处理的,不扣车、不扣证。

8.出入境业务预约办理。全市公安出入境业务实行全天候(包括节假日)预约服务。各出入境服务点预约联系方式:姚亚峻15162918177(市区)、马云峰13951290110(沭阳县)、潘家栋13809097088(泗阳县)、梅远征15151198800(泗洪县)、朱群13515298099(宿豫区)、刘珠13805248605(洋河新区)。

9.出入境紧急事项急办证件服务。对因出国境参加重要商务会议和谈判、签订商务合同、留学报到时间临近、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急需出国境的,出入境部门提供“一对一”专人帮办。

10.境外人员便利服务。对因疫情滞留的境外人员不予处罚。为逾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支持宿迁市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境外人员提供在华停留签证换发和延期。

11.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重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商超农贸市场等周边巡查力度,分级分类做好大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开学前安全保卫检查,充实安保力量,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12.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妨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故意隐瞒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侵犯医务人员安全和医疗秩序、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及时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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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