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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启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计划三年培训45万人次
2019-11-26 14:53: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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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近日,宿迁市出台《宿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3年时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以上。

  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活动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支持和补贴;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并明确了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标准,对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活动

  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均可按规定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并首次明确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补贴标准,即就业重点群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扶贫活动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民等,在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或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另外,明确了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体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标准。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民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宿迁网 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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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