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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打响市区烟花爆竹“管控战”
2019-10-21 14:36: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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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宿迁,市区烟花爆竹燃放将不再“任性”,“禁燃令”即将全面施行!

  10月9日,宿迁市正式出台《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首次明确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地点和时间,并引入信用手段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市区烟花爆竹燃放进行全方位管理,全面打响市区烟花爆竹“管控战”。

  

  

  燃放带来诸多危害

  群众呼唤“禁燃令”

  “我们都知道烟花爆竹随意燃放,会带来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隐患更大,面对周围不知何时会响起的烟花爆竹,他们很容易受到惊吓。”市民管轩说,自己一直希望并支持宿迁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理。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与管轩一样,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反感的市民,还有很多。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在不利于扩散的天气条件下,会在大气中不断积累并长期悬浮,时间可达15天至20天,以至形成雾霾,威胁市民呼吸健康。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6年至2018年,宿迁市因烟花爆竹燃放发生的财物损坏事故共74起,因烟花爆竹燃放扰民报警的警情共237起,公安机关查处涉及非法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共147起。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也与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市民对于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减少噪声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随着宿迁市区的建筑和人口密度不断增长,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安全、环保压力日益增大。反观其他城市,尤其是人口密度较高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通过有效禁燃,在相关节点上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曾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8个城市烟花禁燃措施评估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除夕夜,多个城市PM2.5数值明显下降,烟花禁燃措施起到了显著的削峰作用。

  回应诉求

  护卫环境

  宿迁出台管理办法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经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此次我们牵头制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法规,目的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科员夏周全说。

  结合宿迁实际,《办法》提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要以尊重传统习俗、倡导移风易俗、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原则,以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依法限制或者禁止燃放。

  谈及其中社会关注较高的内容,夏周全告诉记者,广大市民朋友应当重点注意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问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面,《办法》中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禁止燃放地点: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附近五十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方面,除禁燃区域和禁燃地点之外的市区其他区域,《办法》在燃放时间上也进行了限制,明确在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的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综合以上内容,夏周全总结说:“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分为两方面。一是禁止燃放,主要是指在禁燃区域和地点内全时段禁止,即《办法》第五、六条划定的区域和地点;二是限制燃放,主要是指禁燃区域和禁燃地点之外的其他区域限制燃放时间,即《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燃时间。”

  广泛宣传

  部门联动

  引导市民自觉遵守

  《办法》实施在即,如何进一步深入宣传,让更多人入心入脑呢?“我们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办法》,努力实现禁燃区域、地点和时段内烟花爆竹‘零响声’。”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文杰说。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宣传推广上需通力合作,在管理上,更需多部门联合发力,打出“组合拳”,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实。

  《办法》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联席制度,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管理和服务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禁燃限燃劝阻工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要求,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办法》实施后,如何抓好源头管控,织密织牢管控网络?“我们将突出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并督促属地街道、社区提前掌握辖区结婚、生子、搬家、购车、升学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消除违规燃放隐患,同时加强违规燃放管控。”夏周全说。

  对于相关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110”或者“12345”等途径举报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更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明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行信用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宣传发动、严密排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等综合措施,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杨文杰说。

  美好家园,需共同呵护。“从我做起”,让宿迁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宿迁网 记者 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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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