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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怎能“老糊涂” 七旬老人骑车肇事后“移花接木”隐藏证据
2019-10-16 10:36: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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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韩坤) 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抢救伤者,同时要保护现场。近日,宿迁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朱某交通肇事逃逸后“移花接木”隐藏证据,自以为可以逃避处罚推脱责任,然而仅仅一天时间就被抓。

  10月11日18时12分,在市区250省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未知名车辆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倒地,而肇事者在事发现场未做任何停留便驶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李重阳、周猛火速赶往现场。在事故现场留有被撞坏自行车和肇事车辆留下的玻璃碎片,而距事发没多久,事故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虽然案发现场监控较少,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但民警以现场遗留玻璃碎片为突破口,经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红色电动三轮车。随即民警连夜通过技术手段,排查肇事车辆的行经路线,最终将肇事车辆锁定为市湖滨新区皂河镇某村庄内。

  10月12日上午,民警对该村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调查,当调查到朱某(男,76岁)家时,民警发现一辆和肇事车辆相同款式电动三轮车,但该车辆完好。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朱某家院子里留有一些玻璃碎片,经过对比发现,这些玻璃正是来自肇事的电动三轮车挡风玻璃,显然朱某有着重大作案嫌疑。

  面对民警的追问,朱某始终不承认肇事车辆的藏匿位置,一口咬定院内的电动三轮车就是自己的车。对此,办案民警通过亲情说服、政策攻心,终于使朱某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据朱某交待,由于害怕交通肇事后面临巨额赔偿,他没有抢救伤者而是选择逃逸。为了逃避处罚,他连夜把肇事车辆藏到其女儿家中,又把女儿家的同款电动三轮车骑回家,妄图以“移花接木”的方式逃避处罚。

  目前,朱某已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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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