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史伟) 10月14日下午,宿迁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报告,同时审议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和《法规案审查审议工作规则(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主持会议。
会上,各位委员对《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逐章逐条审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结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于本月底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会上还对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和《法规案审查审议工作规则(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和《法规案审查审议工作规则(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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