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继续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详见表格)。通报显示,1月1日-7月31日,对照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各县区PM2.5浓度降幅全部达标;沭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苏宿园区、市洋河新区优良天数比率升幅未达标;1月-6月,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开区、市苏宿园区降尘量未达标。
(邵丹)
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注:1.“-”表示下降或减少;
2.宿豫区、宿城区空气质量最终数据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复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