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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交警坚持“白+黑”整治模式 为酒驾热“降温”
2019-08-01 09:43:00  来源:宿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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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也一直是交警部门严厉整治的重点对象。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市民夜间聚会活动增多,在侥幸心理驱使下,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呈现易发高发态势,“隔夜酒”驾车也更为频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宿迁公安交警部门创新工作模式,在警力部署、整治措施、安全防护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细化,对酒驾醉驾行为开展主动防控。

  

  

  

  在整治过程中,各级交警部门除了把城区饭店、酒吧、大排档、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列为重点管控区域,还针对农村地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规律特点,向农村地区延伸警务部署,加强城乡统筹,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和管控措施,加大对农村地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提高整治行动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为了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开展严查整治同时,宿迁交警常态化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夏季适量饮酒,不劝酒、不酒后驾车,避免“隔夜酒”,并主动制止身边驾驶人饮酒。

  

  

  法律链接: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不含)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宿迁交警郑重提醒所有驾驶人,不管你在哪里喝酒,喝到多晚,只要你酒驾,风里雨里,路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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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