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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发布《宿迁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9-07-09 09:42:00  来源: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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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宿迁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宿迁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划重点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6月-2020年2月。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反“九不准”等行为,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医疗服务项目,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527- 84368067(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

  邮箱:wsjyzc3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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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