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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这位市民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罚款50元,却给民警送锦旗
2019-07-03 09:43:00  来源:宿迁网  作者:钱雪 仲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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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通讯员 钱雪 记者 仲文路)6月16日下午,沭阳市民孙先生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民警丁波处以50元的罚款,可就在7月1日上午,他却来到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给丁波送上了一幅“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原来,当日他因为酒后驾驶电动车摔倒了,幸亏丁波和他的同事发现并及时将他送至医院。

  

  事情发生在6月16日下午,孙先生饮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沭阳县新河镇的步行街,不小心摔倒后便不省人事,巡逻至此的民警丁波发现后,立即将其抱上警车并送到医院,后经医生诊断,孙先生并无大碍,只是喝了许多酒,意识不太清醒。

  

  在医院里,丁波对孙先生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再三叮嘱孙先生:饮酒后不仅不得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也是不可以的。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

  “谢谢你!幸亏你将我送至医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孙先生握着丁波的手感激地说道。

标签:沭阳县;电动车;交警大队
责编:王宛璐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