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张刚 陈宇)6月12日,泗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买卖驾驶证记分的小崔和小刘处以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
原来6月4日下午,泗阳的小刘和小崔来到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一起交通违法,小刘和小崔两人自称是朋友。
小刘声称自己是交通违法人,但民警在和小刘的交流过程中,发现他言辞闪烁,并且小刘也无法准确说清楚自己违法时间,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小刘有明显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嫌疑。同时,站在一旁的小崔也露出紧张神情。民警迅速控制小刘和小崔,立即展开调查,并锁定相关电子证据。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自称是朋友的小崔和小刘,其实是当天刚刚才认识的,两人根本不是朋友。小崔的车有一个因超速而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如果拿自己的驾驶证去扣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学习,于是小崔就动起了找别人驾驶证替他扣分的想法。6月3日晚,小崔在微信上发了个朋友圈,问是否有人愿意帮他代扣12分,但是一直没有人回他,于是小崔就把这条朋友圈删了。当天晚上小崔和朋友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提起了此事,朋友建议他去网上贴吧上看看。于是小崔就请朋友帮忙在网上发了个帖子,小刘在看到小崔的帖子后,便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6月4日当天,小崔通过小刘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了小刘。两人见了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小崔通过微信转账4100元给小刘,作为小刘帮自己扣分的报酬。但是,两人的行为当场就被民警识破了,两人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泗阳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应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而不是找“黄牛”买分、销分或找人代替接受处罚,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