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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4月至12月底 宿迁将开展社会保险“幸福行动”
2019-04-26 14:23: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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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记者 胡映月)4月25日,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幸福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幸福行动”(以下简称“幸福行动”)。

  开展“幸福行动”,有利于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帮扶实体经济企业降费减负,突出保障低收入群体参保待遇,突出保障新业态人员参保,不断优化信息化便民服务,实现法定人群社会保险全覆盖,进一步织密筑牢社会保障网,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开展“幸福行动”,其目标任务是全年实现全市职工“五险”新增参保33万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6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5万人;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100%;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7.5%、97.6%、97.4%以上,小康社会监测指标继续保持达标;建筑、交通、水利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为确保“幸福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市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三定服务”,通过定点宣传、定期跟踪、定人服务等手段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在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鼓励引进人才、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等群体优先参保,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社保扶贫,落实保费代缴政策。

  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的社会保险“幸福行动”相比往年,降低了社保费率。自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并且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保持1%的水平,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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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