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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2019-04-02 17:28: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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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 近日,宿迁市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宿迁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管,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透明度。

  目前,我市政府性基金仅保留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项,均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市区征收,其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基金项目以《基金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级、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对于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将动态向社会公布。

  同时,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普遍性减税降费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对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 (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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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