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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信用立法助力最优营商环境建设
2019-02-28 10:50: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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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宿迁市向社会公开发布《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将于2019年3月5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宿迁市运用地方立法权出台的第六部地方法规,也是全省首个综合性地方信用法规。

  诚信法治就是最佳的营商环境。今年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市就召开了全市目标管理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激励广大干部提振精气神、全力促发展,吹响了加快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号角。我市在持续多年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依据大量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行业标准,对社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应用与奖惩、社会信用主体权益、社会信用服务业、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规定,从而使因信用引发的各类棘手矛盾或问题解决起来有法可依。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企业的壮大,创新创业的活跃,离不开诚信法治的营商环境。经济领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失信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我市以信用立法方式,致力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确保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发展,给各类市场主体以真正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进一步营造了亲商安商的诚信社会氛围。

  制定和发布《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也是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回应社会对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迫切需要的务实之举。社会信用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而信用立法对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我市通过社会信用立法形式,为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信用管理手段的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供了法律体系支撑,有利于营造出守法为重、履约为重的诚信社会生态圈。我们相信,随着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顺利建成和有效实施,必将对我市建设全省最优营商环境起到正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从而加快实现宿迁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升级。(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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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