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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院正式启用电子送达平台
2019-02-27 16: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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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宿迁讯 为解决“找人不易”“送而不达”等老大难问题,今天上午,宿迁法院正式启用电子送达平台。将送达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通过0527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发送给诉讼当事人,并自动回传短信发送时间、诉讼当事人成功接收时间等信息至送达平台,同时生成送达报告作为回执,用时不过一至两分钟,最短可在半分钟内完成,实现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零距离、零等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大大降低了送达成本,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启动仪式现场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对于法院而言,送达具有向诉讼当事人告知诉讼事项,指令诉讼当事人完成诉讼行为的作用。

  针对受送达人的不同情况,送达方式主要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七种。传统的送达方式因诉讼当事人逃避、联系方式不明等问题导致“送而不达、达而不悉”的状况频发,送达成功率不高。并且,查找当事人地址、直接送达占用了法官大量工作时间,耗费了司法资源,送达效率不高。“送达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审判公正与效率的“顽疾”之一,解决这一难题成为法院系统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荣锦(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轩(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飚(左),共同启动电子送达平台

  为此,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应用,通过手机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于2019年2月建成“宿迁法院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平台”。

  电子送达平台对内嵌入法院案件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提取案件当事人、案由、诉讼标的、诉讼程序等所有案件信息,对外对接三大电讯运营商。法院工作人员在平台中调取待送达案件信息,并输入受送达人手机号码,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对应模块,平台便会自动生成送达文书,法院工作人员在核准无误后即可发送。

  将送达内容以短信形式发给诉讼当事人时,如果诉讼当事人没有留下手机号码,法院可通过身份证号码在三大运营商处进行查号送达,将身份证号码、送达内容提交三大电信运营商服务平台,自动查询身份证下的实名制手机号码,并实行自动送达、即刻回传。身份证号号码的获取,既可由案件当事人协助提供,也可以通过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查询。

  电子送达方式适用于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及执行程序,送达时限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的内容包括受理、缴费、应诉、合议庭人员组成、诉讼权利义务、举证、开庭、听证、询问、调解、执行、结案等通知,对于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送达,依法不适用电子送达。

  作为宿迁两级法院刚刚启用的送达方式,电子送达与以往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诉讼当事人在接收到送达短信后,务必要认真对待,按照法院发送的短信内容参与相关诉讼活动,否则,因为自身疏忽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自己承担。如果讼诉当事人对收到的信息有疑问,可以拨打052712368进行查询,法院将安排专人给予解答。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茂在接受采访时说:“使用该平台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诉讼参与人的诉累,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通过宣传,让诉讼参与人对法院电子送达的方式、法律效力等有深入、准确的了解,并按照法院电子送达发送的信息要求参与诉讼,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薛惠芹 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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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