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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驾驶员 宿迁一男子被逮捕
2019-02-25 10:32: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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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记者 张又千 通讯员 张新亮 王守志)2018年11月21日,宿迁市湖滨新区男子小冬(化名)乘坐公交车时因中途要求下车被拒,殴打公交车驾驶员。这段视频也在网上疯传,引发市民关注,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2019年2月22日,小冬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24 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采访,“揭秘”整个事件背后的故事。

  公交车内当时发生了什么?

  2018年11月21日下午6点半,市公交公司驾驶员郭先生像往常一样,驾驶 101 路公交车从市湖滨新区晓店镇开向湖滨人家站点。

  公交车停靠在晓店镇加油站站点,部分乘客下车后郭先生继续行车。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白色衣服、20 多岁的男子要下车。郭先生以公交车已经驶离站台不得中途停车为由,拒绝了该男子的要求。男子声称自己就慢了一点点,坚持要求下车,并走到驾驶室旁边与郭先生理论。郭先生一边驾驶一边再次向其解释这是公交公司的规定。男子随即用手推了正在驾驶中的郭先生头部,并且口中喊道:“给你脸啦?”

  突然遭到乘客的攻击,郭先生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左手握着方向盘,用右手还击了对方一下。这个举动让白衣男子恼羞成怒,便抡起拳头对着郭先生的头部连打几拳。此时公交车正在行驶中,郭先生随后将公交车停稳,对白衣男子予以还击。随后,两人被公交车上的其他乘客劝解 拉开。“所幸当时路上行人和车辆较少,所以二人的争执没有引发交通事故。”参与处理此案的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晓店派出所王警官告诉记者。

  事情竟是如此一波三折

  这位白衣男子就是小冬,下车后,小冬便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晓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至现场。此时公交车已经开走,民警询问小冬发生了什么事,小冬犹豫之后告诉民警“:没什么事,就是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了一点纠纷,不需要处理了。”民警再三询问,小冬依然坚称“没有事了”,并说自己要打电话到公交公司进行投诉。

  之后几天,小冬不停地向市公交公司投诉郭先生,深受其扰的郭先生于2018 年11 月24 日到晓店派出所报警,称驾驶公交车时被乘客小冬殴打,自己还手是无奈之举,是正当防卫,小冬这样的行为实属“恶人先告状”。

  就在同时,事发当时的视频已经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重庆公交”事件刚过去不久,便发生类似的事情,这引起民警们的高度重视。

  查看公交车监控录像后,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纠纷,于是立即受理案件并展开详细调查。

  真相还原 法律严惩违法者

  “我们通过调取公交车内监控、询问当事人、走访事件目击者,发现事发当天,小冬因低头看手机没有及时发现到站,遂与公交车驾驶员郭先生发生口角,随后要求下车。但郭先生按照公交公司规定没有停车,小冬走上前与郭先生理论,并对其进行殴打,郭先生将公交车停稳后予以还击。”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调查结果。

  2018年11月24日下午,民警将小冬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小冬对自己殴打公交车驾驶员、妨害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次日,小冬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2月2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这为此案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方向。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迅速将此案移送至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019年2月22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将小冬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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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